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劳动者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提供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经双方签名盖章的劳动合同一式二份(自制劳动合同文本需提供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依据);
3、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
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统一由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鉴证按规定应到工商银行缴纳劳动合同鉴证费每人5元。
潮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联系电话:2129135
潮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129166
潮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 :www.gdcz.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