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负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主要职责是: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负责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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