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潮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潮州市人员编制精筒方案〉〈潮州市人大、政协、群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潮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潮发[2001]17号)和潮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人员编制、内设机构的通知》(潮机编[2001]103号)以及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批复》(潮办复[2002]21号)精神,以原劳动局为基础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劳动局和社会保险管理局,原社会保险管理局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立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筹集、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一、 主要任务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二) 负责经办市直、中央、省驻潮行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 承担全市各项社会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直、中央、省驻潮行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
(四) 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
(五)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负责组织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筹集、支付,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和运营事务。
(六) 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七) 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
(八) 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
(九) 承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规划和开展工作,组织和开展社会保险对外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
(十)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设立9个科(室),为副科级。
(一) 办公室
承办本局日常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文秘、档案、保卫、接待、后勤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事、党群和工、青、妇等工作。
(二) 综合调研科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事业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综合性调研工作。提出社会保险经办事业发展的总体性意见;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方法;负责社会保险信访和咨询工作;负责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宣传计划并协助做好有关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三) 计划财务科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结存的核算及财务的管理工作;编制基金年度、季度、月份财务报告和会计、统计报表;承办银行票据和衔接税务征收及基金到帐业务;负责拟订全市社保基金管理规划实施方案和社保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意见;负责本局财务管理。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保基金,支付社保待遇以及执行社保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制度和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的稽核工作。
(四) 保险关系科
负责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和年审工作;承办养老、失业、工伤、职工医疗保险及女工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的申报、缴费、审核业务;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建立和管理参保单位与个人帐户的档案资料及各项社会保险征收台帐。协助提供有关参保情况的动态预测和实施方案等的建议和意见。
(五) 待遇核发科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和待遇审核;负责建立和管理享受社保待遇的人员资料、核发有关凭证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台帐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调整各项社保待遇标准和衔接办理社保待遇及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具体业务。协助做好全市各项社保基金收支预(测)算及拟出待遇调整方案的建议和意见。
(六) 医疗保险科
负责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开展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评定工作;审核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进行费用结算并参与监督管理;负责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的管理;负责经办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性业务及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测)算及拟出待遇调整方案的建议和意见。
(七) 机关保险科
承办机关养老保险的申报、缴费和审核业务,办理机关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建立和管理参保单位与个人帐户的档案资料及机关养老保险征收待遇支付台帐;按规定承办调整市直机关养老保险待遇核发标准和衔接办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具体业务。协助做好市直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测)算及拟出待遇调整方案的建议和意见。
(八) 信息技术科
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承担各项社保数据信息的采集,组织开展对外持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规划和开发工作。
(九)社保稽核科
负责对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及标准进行核查;负责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情况进行核查;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管理、财务管理和业务流程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对有关社会保险的举报行为进行核查;国家规定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稽核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