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城乡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及措施,拟订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方面的管理办法,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措施;按分工负责境外人员来潮就业和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的实施,拟订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驻潮机构选派中方雇员业务和境外在潮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及咨询、培训业务的管理办法;组织贯彻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和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措施;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教材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拟订技工学校招生计划;拟订企业职工培训、下岗和失业职工转业培训、就业培训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