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养老保险)

 
 

 
 
发表时间:2008-04-18
 

   

 温  馨  提  示

  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规定: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在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其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才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延续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缴费年限。

潮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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